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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昌吉州政府网 | 时间 | 2017-08-17 18:21:17 | 阅读 |
来源: | 昌吉州政府网 | 时间: | 2017-08-17 18:21:17 |
各县市(园区)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办公室、州直各单位:
为稳步推进我州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深入开展,经州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,将对全州各县市(园区)、州直部门(单位)负责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时间
2017年8月18日
10:30—12:00(摄影基础)
12:10—13:50( 信息写作)
16:00—18:00(新闻写作)
18:10—19:10(宣传工作通报)
各县市(园区)、州直部门(单位)请于2017年8月18日北京时间9:40前在昌吉市国税局 5楼会议室(长宁南路16号华洋新村小区西门北侧)签到。
以上均为北京时间。
二、培训地点
昌吉市国税局5楼会议室(华洋新村小区西门北侧)
三、培训对象
各县市(园区)、州直部门(单位)负责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宣传信息工作的人员1-2名。
四、培训内容
1. 《照相机、手机摄影要点》
授课:昌吉州摄影家协会会员胡永耀
2.《信息写作的要点与技巧》
授课:自治区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建军
3.《怎样发现新闻和写好新闻》
授课:昌吉日报资深记者明文团
4.宣传工作通报
州民族团结创建办主任王多荣
四、培训要求
1.各县市(园区)、州直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时参加培训;
2.培训人员携带身份证、纸笔,认真做好培训记录;
3.参加培训人员实行一天四点名,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,手机调成静音或关闭状态,保持会场纪律。
联系人:哈都婉 电话:13565300791
自治州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6年8月14日